2014年重庆丰都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着力推进 “人才兴丰”战略,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聘用后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丰都县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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