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聘方案
2014年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0日讯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86名,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60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2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座落在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之滨的郑州市,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目前,学校拥有63个本科专业,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了5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点、3个专业学位类别、14个专业硕士学位领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5000多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干,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和农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学校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60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26名。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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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及我校校园网(http://www.ncwu.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8,进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7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伟 马勇亮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或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