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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8月招聘6名公告

2014-08-19 20:57:15事业单位87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荔湾区企业服务部是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区政府纳入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配套服务事务以及辖区内重点企业相关服务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绿色通道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和协调落实;协调和督办涉及多个部门或跨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服务工作,对照材料清单受理业务,提供出证服务;负责办事大厅综合指挥协调、应急情况处理工作,协调前台收件区、出件区、各入驻职能部门后台分类审批区及前台咨询区,确保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负责协调和督办涉及多个部门或跨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联合各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等。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荔湾区企业服务部管理岗九级职员4名、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员2名。

  三、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九级职员

  1.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协调、跟踪落实。负责收集、梳理、汇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2.负责为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指导各街道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审批专业代办服务。

  3.负责推进区企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推介荔湾企业服务体系和措施,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

  4.负责区企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与企业服务机构之间的互通与交流;

  5.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服务工作,对照材料清单受理业务,提供出证服务;

  6.负责办事大厅综合指挥协调、应急情况处理工作,协调前台收件区、出件区、各入驻职能部门后台分类审批区及前台咨询区,确保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7.负责协调和督办涉及多个部门或跨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联合各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等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员

  1.负责梳理、汇总全区企业在生产经营及税收方面的经济数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2.负责区企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与企业服务机构之间的互通与交流;

  3.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管理岗九级职员4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代码:B03或A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A0812或B080605)、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B08060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0606)、信息工程(专业代码:B080609)、软件工程(专业代码:B080611)、网络工程(专业代码:B080613)、计算机软件(专业代码:B080619)、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B080634)等专业毕业,专业代码信息参照《专业目录》(见附件);

  6.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8月29日;工作经验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

  (二)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职员2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9日后出生);

  5.取得助理经济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7.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8月29日;工作经验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职位。

  2014年8月18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9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共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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