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14年度招聘94名紧缺专业类方案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煤田地质勘察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9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专业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原金阳新区)阳关大道112号贵州煤田科技中心18楼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不做必要要求);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单独粘贴在一张空白A4纸上(在空白处写报考单位、岗位及姓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组织实施。
紧缺专业岗位考生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无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方式,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的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