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8月委托招聘2名讲解员简章
杭州湾某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要求男女不限,籍贯慈溪,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播音、主持及旅游专业毕业者优先。
4、有讲解或接待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色圆润,音质好,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者优先。
5、具有C1驾驶证。
二、招聘流程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8月20日前通过网络将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请下载附件)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3)毕业证书及户口本扫描件;(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及近期素颜生活照片1张(5寸)电子版;(5)相应工作证明扫描件;(6)驾驶证及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发送至xkxk_huang@163.com,并注明应聘岗位,并于面试当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2、面试
对报名者先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非结构化面试。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