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4年关于选聘1名雇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5〕5号)相关规定,我中心结合现有雇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决定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具体岗位详见《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选聘雇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聘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选聘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
2.关于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为40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4年8月15日,即为1974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雇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一式两份);
(6)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注:1.《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2.《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507室。
5.咨询电话:28333381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表,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聘任的,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选聘的雇员须在大鹏新区服务满两年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3.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121、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选聘雇员岗位表.doc
1.12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雇员报名表.doc
1.123、深圳市聘用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1.12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