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纪委(区监察局)2014年招考1名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公开招考1名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
(一)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2014年7月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五)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持有A类、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雇员素质测试合格证限制。区内在职雇员等同持有雇员素质测试合格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九)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条件见《盐田区纪委(区监察局)2014年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计划表》。
二、招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8日—19日(9:30-11:30;14:30-17:30)
地点:区行政中心1010房(区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5228912。
报名方法:(1)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报名时提供材料:
《盐田区纪委(区监察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公章)和《成绩单》;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非全日制学历学位须提供验证证明)。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雇用审批为准。
2、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方式。
时间:8月20日,入围人员会有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地点:盐田区委党校(具体时间、考室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考生成绩将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和考核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在7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考核内容为拟雇人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6、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区雇员管理部门办理雇用手续。
7、时间、资历计算等问题
年龄、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8月1日(含当日)。招聘职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专业要求,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招考的专业目录执行标准。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要求为最低限制。
8、本公告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考生可上网查看考试有关信息,网址:www.yantian.gov.cn
咨询电话:25228912。
盐田区纪委(区监察局)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盐田区纪委(区监察局)2014年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