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岗位需要,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集团公司总工办副主任1名。
二、招聘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99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或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从事大型建工类企业工作经验优先),年龄30-45周岁之间(1968年1月1日至198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CAD软件的操作及其他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监察部三楼308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7—8682281
3、报名须携带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二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通知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公司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小组报经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试用人员。
(四)聘用及薪酬
经体检合格,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月薪5000元左右),并办理五险一金。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附件:《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