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级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8月考核招聘急需19名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中医医院、雅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和急需专业人员名额共计19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工作由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县前街167号)。
3.报考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雅安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3张。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时间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在8月底前结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应于9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10月2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