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章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0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费100元。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对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三年合同到期后,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海陵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224331(区卫生局),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243110(区纪委、监察局)。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tzhl.gov.cn/。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