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7日讯广州市体育局现因工作需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体育局是主管广州市体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的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体育运动项目的比赛、指导全民健身等各项事宜。直属事业单位共19个,主要负责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配人才和体育高技能型人才,承接政府举办的国际、国内体育竞赛活动和服务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群体性体育工作,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 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 运动员科学选材研究和指导科学训练、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反兴奋剂和运动营养研究;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销售中国体育彩票,为发展体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筹集体育公益金。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市属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入户准入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岗位及要求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2014年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的岗位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9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2014年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广州市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彩照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由国家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最迟于面试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提前到招聘单位领取。
(五)报考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3:1(含3:1),该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个别岗位测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资料:2014年广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广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5天)。考生对自己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1次。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招聘单位办理资格复审,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3、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如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模拟测试等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历鉴定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考核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可在参加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替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