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名人才简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根据《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持《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直接进行专业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15,该岗位则增设笔试环节,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无笔试岗位直接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专业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沙洲职业工学院和市委党校岗位采取教学能力考核面试形式,住建局和发改委岗位采取专业评委考核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纪律
公开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609。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2、58693258。
附件: 《2014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