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乐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乐亭县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乐亭户籍(或生源地,不包括托管到海港开发区的区域)且符合所要求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能够查询。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和滦河口生态旅游区开发办公室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三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
天津道消防站和城管中队被招聘人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其待遇为:专职消防员和汽车驾驶员月基本工资820元、绩效工资300元、高危补贴200元;城管中队工作人员月实领工资1220元。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遇社会调资,根据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幅度,酌情提高工资水平。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
在乐亭人力资源网和乐亭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8点30分起至2014年8月16日下午5点30分止。
报名地点:乐亭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及相关从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填写《乐亭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乐亭县任何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报考岗位,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的,不予报考。
4、发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招聘考试。
发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8点至12点。
发准考证地点:乐亭人力资源市场。
5、面试(技能测试)
汽车驾驶员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驾驶技术,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它岗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维应变能力、经验积累和仪表、举止、形象、气质等,由评委提出问题进行当场答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6、录取
按考生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8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如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出现成绩并列时,按下列顺序优先录取:(1)移民子女优先;(2)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省、市、县选派各类志愿者优先;(3)退伍军人优先;(4)学历高的优先;(5)党员优先。
2014年8月25日上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和体检人员名单。
7、体检
拟招聘人员2014年8月26日在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并交纳体检费200元。
8、公示拟聘用人员
2014年8月28日下午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中,因各种原因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在本面试(技能测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4611059、0315—461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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