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参加同步考试)
2014年辽宁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参加同步考试)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5日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和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55号)精神,现将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与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参加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面试。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我厅所属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招聘39个岗位,6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社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14年8月18日9时至22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设资格审查人员对报考人员照片、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23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详见《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55号)。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该招聘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缴费
本次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4年8月18日11时至24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易宝支付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2日9时至27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5、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资料:2014年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民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考生按照通知要求查询成绩。
6、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生应提供《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校开具的证明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应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
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