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海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补充说明(三)
为切实做好海城市双拥工作,解决海城市驻海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问题,经2014年海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同意驻海部队海城市户口的
为切实做好海城市双拥工作,解决海城市驻海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问题,经2014年海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同意驻海部队海城市户口的随军家属,参加2014年海城市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报考。其户口问题外,其他报考条件参照2014年海城市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启事。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普通高等学校)、报到证或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