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喀喇沁旗第二次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9、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成绩并列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或研究生身份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2014年9月10日9:00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在面试时统一用蒙语回答。
3、抽签决定面试评委分组,每组面试评委7人,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准备工作就绪后,由纪检监察人员拆封面试试题交给主考官,由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回答。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计分、核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4、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9月13日9:00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被取消资格的,所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制度。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所有拟聘用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喀喇沁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