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新泰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进入面试的,还应出具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的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代码为“1”开头)考试内容为,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岗位代码为“2”开头)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7210120 0538—7218656
附:
1、201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201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