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阳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南阳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4日讯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应聘者应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实验学校初中在职在编骨干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5年以上,且具有初中一至三年级任教经历(查阅初中三年教案、荣誉证书等);
3.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7.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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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人数及职位(56人)
1.小学32人 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4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4人。
2.初中4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3.高中5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各1人。
4.实验学校初中在职在编教师15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政治、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五、招聘办法
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4.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5.现场报名、缴费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一份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应聘实验学校职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上缴填写完毕打印的《2014年高新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出具签署有责任人姓名的证明材料。
6.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1日8:30至18:30。
现场确认地点: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两相路如家快捷酒店向北200米)。
(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00至11:0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和出具的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
(三)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8:30-1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1.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七年级下册(物理为八年级下册、化学为九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3.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二年级上册现行教材。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人员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分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