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滨海县民政局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县城乡低保管理中心副主任和办事员岗位各1名,选调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和办事员岗位、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员岗位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岗位报名人员需是男性,且职级是副股级及以上;
4. 县城乡低保管理中心副主任和办事员岗位人员需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和办事员岗位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员岗位的人员的编制性质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
5. 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 年龄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参加选调的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须为原件,另提供一套复印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选调登记表》,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反馈。
报名时间为8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合适人选不足,则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