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济宁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39人简章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9名,其中:教师249名(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89名,小学教师136名,幼儿园教师18名),医疗人员9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济宁城区(任城区、太白湖区、高新区)户口,其中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未就业专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医疗岗位无户籍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rencheng.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教师岗位实行分学段、分学科报考。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通过。
3、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4年8月19日9:00— 8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并于2014年8月26日9:00-8月28日16:0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于8月21日9:00至1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如下资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