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锦屏县隆里乡社会化招聘方案
黔东南州锦屏县隆里乡2014年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隆里乡人民政府后勤保障工作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隆里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勤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见《锦屏县隆里乡2014年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办法》(锦府办发〔2012〕1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驾驶员职位的为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应、往届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炊事员职位的为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35周岁( 1979 年6月1日 及以后出生— 1996年6月1日 及以前出生)。
4、报考驾驶员职位者须取得招聘职位所需机动车驾驶等级证书C照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计算时间截止 2014 年6月1日 ),从事驾驶工作期间未有较大交通事故记录(以锦屏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证明为准),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
5、报考炊事员职位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相关机构办理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烹饪工作二年及以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上和隆里乡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布招聘方案,时间为 8月13日 — 8月19日 。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5日 至 8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隆里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6)报考驾驶员职位者须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锦屏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无较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报考炊事员职位者须持本人《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报名考务费100元。
(9)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隆里乡人民政府联系并告之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隆里乡人民政府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 2014年8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隆里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先面试(专业测试)试后笔试方式进行。
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分值各为100分;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专业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报考驾驶员职位的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场考。
报考炊事员职位的进行综合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百分制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参加驾驶技能测的人员还必须同时持有本人驾驶执照原件,报考炊事员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原件)。
未参加面试考试或虽参加面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隆里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笔试
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