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8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护理专业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定向报考定向岗位。“六类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201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2014年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已报考2014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如欲报考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须放弃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8月17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委党校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31376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毕业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户籍不限)。报名时携带2寸蓝底近期彩色免冠相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用人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审批表。报名费按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4、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关注满洲里人才网。
5、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考试相关要求请登录满洲里人才网查询《2014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
附件:
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4年满洲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