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招聘公告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质检中心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质检中心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出版质检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并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省出版质检中心综合考核并报经局人事教育处审核同意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伪造涂改档案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和招聘考试命题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招聘考试命题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招聘工作造成损失者,由有关部门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教育处 0371-69129767
省出版质检中心 0371-69129763
监督电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室 0371-6912971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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