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鼓楼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4人)
3、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示。
5、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三)成绩折算和公布
1、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面试结束当天在鼓楼区委大院公示栏公示面试成绩;次日在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公示折算后的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经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1、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八、监督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和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87118807、87523064、87564260。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福州市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福州市鼓楼区公务员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