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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4-08-06 19:13:28事业单位88 收藏
  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6日讯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

   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6日讯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职位名称职位代码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职位简介

  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会计员11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4.其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100元。履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责任;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工作;协助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做好各项合同管理工作。

  合 计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5日(周二)至2014年8月11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周六下午及周日全天不接受报名)。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应聘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所需资料:

  ①《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家庭困难大学生及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5日(周五)上午 9:00- 11:00

  地址: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珠海市人才网)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3(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 8600200(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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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