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常熟市沙家浜镇招聘合同制简章
2014年苏州市常熟市沙家浜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6日讯因工作需要,常熟市沙家浜镇委托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部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常熟户籍且出生地在沙家浜镇并在沙家浜镇现仍有住所的村(居)民。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0日—8月1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15。
2、报名地点:沙家浜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沙家浜镇政府综合楼一楼);联系电话:52571202。
三、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证明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所报考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1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书的须由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办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4、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沙家浜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者凡提供的相关信息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试等相关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报考者须参加常熟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一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笔试资料:2014年常熟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笔试地点:详见常熟人才就业网公告栏通知(www.csrc91.com)。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笔试后5一7个工作日内,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公告栏通知(www.csrc91.com)的公告栏内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2分(总分120分)。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人才就业网公告栏通知(www.csrc91.com)。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面试资料:2014年常熟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公告栏通知(www.csrc91.com)予以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在镇政府网站、镇政府公开栏和各村公开栏内予以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并实行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方式
1.经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到常熟市沙家浜镇下属部门工作。
2.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首次聘用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薪酬年收入参照本单位同类人才派遣工作人员。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常熟市沙家浜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2571202
常熟市沙家浜镇人民政府
常熟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