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招聘2名合同制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始县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建始县办事处(恩施市东风大道248号、建始县业州镇团结路19号)。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在建始县办事处报名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地点:建始县(具体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考试当天下午现场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实习
1、实习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折算)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2、实习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习三个月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工资及待遇
(一)实习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州财政局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工作地点在建始县,食宿等问题自行解决。
五、联系方式
(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徐焘,联系电话:8223576。
(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始县办事处
联系人:向瑛,联系电话:3220149。
二○一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