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市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祁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 1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祁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整个招聘工作在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技能测试、体检、公示、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相应学历(国家承认)、专业、职(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考计划与职位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见《祁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社网和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8月5日-8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教育系统报名组:县教育局阳光服务台
卫生系统报名组:县卫生局九楼会议室(县信用联社九楼)
综合事业单位报名组:县人社局634会议室(县政府六楼)
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6日,共5天(星期六不休息)。
上午8:00-12:00 , 下午3:00-6:0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0734-6286110 祁东县人社局人事教育股
0734-6264483 祁东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4-6287719 祁东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报考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存档,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 报名资料要求:①报考人员须填写《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临时身份证无效);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祁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中特殊标注外,应提供的证书须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⑦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的工作证明、财务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明细单(每一年都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明细单)。
(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7)报名时需交考务费2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1)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2)原则上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要达到1:3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个别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3)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基础课教师:要求笔试和试教;
职业中专的专业课教师、业余体校的射击教练和卫生系统岗位:要求笔试和技能测试;
其他各岗位:要求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 笔试内容:
教育、业余体校和卫生系统岗位: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各100分。
其他各岗位:和申论两门,各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教育、业余体校和卫生系统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专业知识×50%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2、面试(试教)
(1)对象:
A、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3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 (试教)入围人员;
B、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 (试教)入围人员;
如果岗位实际面试 (试教)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的面试 (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