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人员通告
2014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晋江市事
卫生专业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晋江市事
(三)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工作要求执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五)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无法在本岗位类别报考人员中取足招聘人数的,可从其它岗位类别符合其条件要求且成绩合格的未入选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六)受聘人员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助理)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晋江市公务员局 0595-85677278
晋江市卫生局 0595-85684489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卫生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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