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考区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报考区属中学教师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由焦作市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岗位和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同一岗位和专业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同一岗位和专业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再行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聘用。
具体聘用单位服从组织安排。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www.jzgxq.com)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本方案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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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