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体检和考核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按同一代码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单位。
2.有违法违纪、伪造证件或档案及舞弊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3.招聘的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聘用学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解聘。
4. 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二)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各工作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三)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n )、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和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http://aq.cfedu.net/)。
(二) 公示期间分别在旗纪检委和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旗纪委信访办:电话:7232863
考试咨询电话:电话:7235729
附件:1、2014年度阿鲁科尔沁旗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吉信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巴图吉日嘎拉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李晓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张向春 旗人民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翟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