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垫江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垫江县2014三季度事业单位(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招需求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2、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3、自愿在垫江县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
4、体检合格。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与本人所学专业对口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1日上午8 :30- 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五楼会议室(垫江县桂溪镇月阳路桂溪华庭大门正对面)。
报名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教育培训科023-74688766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管科 023-74616156
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23-74518603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其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县外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垫江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 8月14日15:00-17:00到垫江县人社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其中乡镇卫生院应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特殊岗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报考裴兴、三溪、大石、沙河、包家、白家等边远乡镇卫生院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卫生岗位: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基础知识:(1)医学类(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妇产科学、医学美容、病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考医学基础知识;(2)中医类(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考中医基础知识;(3)护理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4)药学岗位考药学基础知识;(5)中药学岗位考中药学基础知识;(6)会计岗位考会计基础知识;(7)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岗位考预防医学基础知识;(8)职员岗位考《管理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专技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职员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两者合并一堂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非卫生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专业科目分值100分,专业科目分为:(1)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科目为动物医学或动物科学基础知识,各占50%;(2)电视台专业科目为会计学基础知识;(3)法学会秘书处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4)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科目为电子商务基础知识;(5)建筑管理站专业科目为土木工程基础知识;(6)城乡建设档案室专业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卫生类专技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卫生类职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及《管理基础知识》成绩(两科总分100分,每科分值50分)
非卫生类专技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