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闽南师范大学招聘方案
2014年福建闽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1日讯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爱国守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体检标准;
3.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4届毕业生应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或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考试方式(见附表)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福建省及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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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和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2.公布时间: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14日(上班时间)。
3. 报名方式:请考生填写《2014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布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wz709@mnn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均为“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期间均可邮件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4日。考生个人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8月17日在我校网页(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 复审:须提供《2014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钢笔或签字笔签名确认)、一寸彩照一张、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还应提供: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相应学历学位复印件;③成绩表复印件;④研究方向证明。
海(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①留学国中国使领馆的证明复印件;②本人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海(境)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已毕业的相应资料;⑤海(境)外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书复印件(201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
3.复审时审查应聘人员上述材料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取得考试资格,在复审当天领取准考证。
4.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资格复审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5. 复审通过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我校网页(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
六、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应聘岗位和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笔试
1.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在职的考生于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辞职的应提供解约函(或其他解约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从笔试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时,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笔试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会在我校网页(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发布。
(四)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或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若出现未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由闽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网页(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及时浏览相关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3. 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室人事处调配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韩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