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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07-30 21:18:52事业单位21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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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坪坝区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考《综合基础知识》,直接到规定地点参加相关专业考试、考核。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7月28日。

  (二)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沙坪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沙坪坝区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583974258@qq.com邮箱;填表时请注意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一览表》“专业要求”栏公布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24:00止(以邮件显示接收时间为准)。报名咨询电话:区人社局65368201 。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沙坪坝区人社局会议室(沙坪坝区政府大楼二楼)。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沙坪坝区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前学历及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不能到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政审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专业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相关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详见准考证)。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现场创作、答辩(表演)、专业理论测试等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由主考官按设定的考题提问,考生用普通话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3.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合格考生中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体检由沙坪坝区人社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