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兴文县事业单位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的规定,报考我县部分岗位的考生因主动放弃招聘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经研究,决定递补下列考生,请下列递补考生于2014年7月21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的从业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纪违法证明,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潘朝芳
14134020
医生
兴文县乡镇计生服务站
14510083322
2
刘腾
14134022
会计
兴文县人才储备中心派驻兴文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4510051930
3
高信
14134023
工作员
兴文县环境监测站
14510112616
4
伍栋
14134045
工作员
兴文县乡镇畜牧兽医站
14510032230
5
袁建春
14134082
初中语文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14510010826
6
韩杏琴
14134082
初中语文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14510010902
7
陈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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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14510142513
8
王丹
14134089
初中化学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14510145412
9
涂万杰
14134095
初中心理学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14510120607
10
敬羽莎
14134095
初中心理学教师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