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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2014-07-30 20:17:41事业单位40 收藏
  2014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0日讯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

   2014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0日讯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职业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数量为1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企业,热爱工会工作,关爱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40周岁(1974年7月31日至198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熟悉基本公文写作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练操作微博、微信;

  4.户籍和居住地在苏家屯区。

  5.有从事工会及群团工作两年以上经历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考生在此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苏家屯人力资源网(www.sjtrlzy.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8月6日9时至8月10日16时登录苏家屯人力资源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苏家屯人力资源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13日起登录苏家屯人力资源网查询审查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8月13日起登录苏家屯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工会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

  复审时报名者必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考察

  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为序排列确定选考察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总工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总工会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未能进入考察人选的纳入区总工会人才库,区总工会有用人需求时择优聘用。

  (六)公示 、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总工会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考试聘用的人员,参加区总工会的职业化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上岗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资格证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不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为一年,办理五险,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区总工会负责对聘用的职业化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能达到星级标准、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9126445、89812813

  联 系 人:艾女士 任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