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招聘公告
2014年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0日讯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大气污染防治;
2.招聘计划数:2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专业: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详见招聘简章);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 http://www.masrsks.cn)或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或马鞍山人才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公开招聘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完成报名确认后,于8月28日至8月29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资料:2014年马鞍山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规定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进行比对核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均为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报名表》。属于放宽年龄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六)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员不足面试人员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面试资料:2014年马鞍山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市环保局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马鞍山市环保局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即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第三方机构管理形式,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年收入待遇按5万元确定(含单位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马鞍山人才网、马鞍山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入围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二)各环节若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政策咨询:8357029;考务咨询:8880271;
技术支持:2354185、2354690。
(四)监督举报:2366835。
本公告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