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徐州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徐州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0日讯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全县公办学校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名特优教师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第一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高中起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同专业及学科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专业及学科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名特优教师是指具有省级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职称或称号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下同)。
(四)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名特优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丰县现职在编教师;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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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在丰县人才市场(中阳大道东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场大厅)。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名特优教师需填写《名特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和《名特优教师报名登记表》从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xze.cn)下载,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打印交报名处,提交后不得更改。
2、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毕业生另需提交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最迟在考察前提供)。
3、名特优教师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称号证书及相关的荣誉证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3、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聘用资格,并在以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任何招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名特优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有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名特优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毕业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8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20分。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名特优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毕业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他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过用工合同(协议)的,由本人在录用前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凡在此期间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录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