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招聘公告
(二)拟聘用人员考核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集中组织、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
对于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在此期间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使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刘锡财,副组长为李季年、张广文、董玉峰,成员为王文广、张秋、李妍、桑英丽、蔡学新、李妮娜。招聘工作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领导下由局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局纪检部门负责纪律监督,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大连市海珍品种苗管理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渔政管理所承担服务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开招聘的规章、政策和招聘程序,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共同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八、联系人:李妮娜
九、联系方式:0411—843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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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