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河北区事业单招聘公告
2014年天津河北区事业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8日讯为满足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下半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河北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性较强)共44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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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4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1ss.gov.cn
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q.gov.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hbq.gov.cn
http://rszk.tjhbq.gov.cn
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30至8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4年8月6日8:30至8月12日17:00。
改报时间:2014年8月13日8:30至17: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资料:2014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专业科目: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教育综合知识;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卫生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知识在同一试卷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8月20日8:30至8月22日17:00。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2014年9月3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并且于资格复审结束前2日通知招考部门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4年9月4日至5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教育局(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2、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卫生局(河北区昆纬路72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待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 = 笔试×50% + 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