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8日讯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硕士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栏”中“事业单位招聘”查询;或者通过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www.yngtxy.net/rsc)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经开校区图书科技楼1楼大厅;
3.咨询电话:0871-67012857。
(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办法
1.本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须填写《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聘申请审批表》;
3.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带齐相关证件,因报名材料不完备所导致的未能报名等情况,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5.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人事处网址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未能得到通知,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4年8月14日下午2:00—5:00;
2.领取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经开校区图书科技楼1楼大厅。
(五)考试形式
1.笔试
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不指定学习教材。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符合岗位要求)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人数不足1:3的规定比例,招聘岗位空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急需、紧缺岗位除外)。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经开校区(见准考证)。
2.面试
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采取试讲、答辩、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人事处网址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经开校区。
(六)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顺序,以岗位和考核对象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进入考核程序。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健康检查
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人事处网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聘用关手续。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应试人员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