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阳桐柏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经桐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2名,其中教师54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规划局21名、公安局30名、财政局3名、行政审批中心4名。现将《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为高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共54名。其中高中教师5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详见附件1《桐柏县2014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报考者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师及以上学历。专科以下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高中教师所学专业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4《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各学科专业要求》);报考高中教师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其以上,往届毕业生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需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该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残疾学生;具有普通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会使用手语教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被招聘为桐柏县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单位职位、名额、条件、程序和步骤。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均可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②已就业的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③在我县服务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还应同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考生凭相关部门证明,经严格审核确认后,增加笔试成绩分数10分。
4、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评委。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试讲。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所报学科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试讲内容为八年级所报学科教材。试讲采用抽签确定顺序及内容,每人提前备课20分钟,试讲不超过20分钟。试讲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七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5、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9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由所在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办提供证明),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出现缺额的,由县人事部门牵头,教育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特殊教学工作要求到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院校进行双向选择招聘。
二、《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