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赫章县审计局等单位开考调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以考试竞争方式考调69名同志到赫章县审计局等单位工作。
一、考调单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及人数具体情况见《2014年赫章县审计局等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本县在编在职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含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其他教育机构>)股级以下(含股级)的国家正式干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栏。
4、具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2012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2011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属新招聘(录用)的,需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5、党群政府机关单位限在编在职公务员(占党群政府机关编制,符合登记条件且已登记的人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限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占党群政府机关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符合登记条件且已登记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限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报考(愿改变身份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报考)。
6、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7、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及新招聘(录用)进入本单位未服务满规定期限的人员。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及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近两年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6、报考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2013-2014学年度教学成绩达不到本乡镇同类学校(县直学校在本校内比较)同级同科中等及以上成绩的;2013-2014学年度所任教班级学生辍学率小学超过1.8%、初中超过2.8%、高中超过8%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借用或跟班学习的人员和教管中心人员除外)。
7、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考核。
6、确定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要求:
按照方案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张):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报考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13-2014学年度教绩和辍学率证明(报考教研室职位的还需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经历证明、中级以上职称文件以及论文获奖资料;报考教育核算中心职位的还应提供会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由教育管理中心或县直校园出具“承担过一个独立核算单位3年以上会计工作”的证明;报考赫章县学生营养午餐管理中心岗位的还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过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证明)。
(6)报考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盖章)。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考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考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14年7月26日下午4:00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