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会泽县卫生系聘事业单位招考44人计划
⑵确定报考岗位,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并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⑶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照片要求: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⑷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照片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为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考生在提交审核前,须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只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位条件”、“学历性质要求”、“就业状态”、“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9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9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9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则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12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14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8月1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17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天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考生要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四)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网络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填写个人简历时,须从小学填写至截止报名时间的个人简历,时间不能间断。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须2014年8月28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8月12日0:00—8月19日24:00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进行交费。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银行网上支付,也可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除报名费: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2)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4)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且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各报考人员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2日至8月18日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两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的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所交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曾在以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如通过报名,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情况查询。
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