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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省肃南县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14-07-24 19:46:28事业单位141 收藏
  2014年甘肃省肃南县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

   2014年甘肃省肃南县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肃南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民族节目播音主持人1名、新闻播音主持人1名(男性)、编导编辑1名、新闻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普通话达到相当水平;

  6. 有较强的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1.民族节目主持人限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新闻播音主持人职位限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编导编辑职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编导、节目制作专业;

  4.新闻记者职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新闻、汉语言文学专业。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18日。

  2.报名地点: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报名结束后,报考民族节目播音主持人职位的人员进行裕固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文广新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提交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准考证》在笔试开考前3天到报名处领取。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考试。个别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考试计划。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新闻稿件写作等知识。笔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权重依各职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确定。

  2.面试

  参加笔试考生均进行面试。面试按照《肃南县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办法》执行。

  民族节目主持人、新闻播音主持人职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试镜、自我介绍、现场播报、模拟现场主持等内容。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编导编辑职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节目策划等内容。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新闻记者职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现场播报、模拟现场主持等内容。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计分办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二位小数。根据各职位不同,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民族节目主持人、新闻播音主持人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编导编辑、新闻记者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确定后,对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和最终得分进行公示。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名次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试镜

  民族节目主持人、新闻播音主持人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在县电视台安排为期15天的试镜,进行考察试用,接受公众评议测试。

  (四)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和试镜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考察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予以解聘。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组织实施。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参与考试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肃南县纪委、监察局  0936- 6121151

  联系电话:肃南县人社局    0936-6122223

  肃南县文广新局   0936-6121125

  肃南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