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普安县引进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补充简章
2014年黔西南普安县引进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补充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4日讯根据《贵州省普安县2014年公开引进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方案》,我县引
3、引进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4、 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
5、被引进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准改行(不含组织提拔任命)、不准往外县(市)调动或擅自脱产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引进工作,对引进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引进工作按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八、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安县人才交流中心: 0859-7237576
监督电话:
普安县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9-7235313
普安县2014年教育系统 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1日
附件二:贵州省普安县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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