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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2014-07-21 20:05:10事业单位157 收藏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jiangsu/)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速录员,招录计划总数为17名,其中法院招录10名,男性7名、女性3名;检察院招录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自愿从事法律辅助工作,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4、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录入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6 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限苏州市区户籍;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及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及以上;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7月28日9:00—17:00
  地点:相城区法院政治处(南楼506室),联系电话:85182897。
  相城区检察院政治处(南楼202室),联系电话:85182973。
  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以及《2014年苏州市相城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或《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可在相城区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务网下载)。
  3、资格审查: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两项,均以百分制计算,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成绩将在相城区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务网公布。
  2、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两项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面试成绩占20%。单项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综合成绩在相城区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进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拟录用的名单在相城区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由区人才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不合格人员,通知区人才中心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由相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待遇按照本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182269、85182895、85182990。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182897、85182973。
  附件1: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