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社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该单位是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和管理,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开展就业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对在辖区内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异地务工人员提供综合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单位: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该单位是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承担政府公益性职业培训任务,按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及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和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教育培训等。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2.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应聘者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共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面试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7:00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3.每一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
4.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报考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和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
2.须提供的资料:
(1)应聘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增城)还要提供户口簿。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