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岩市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2014年龙岩市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国家承认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年龄、学历、专业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首日(2014年7月28日)为截止时间(2014届毕业生相关证件放宽至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即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28日(含)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28日(含)后出生的。
6.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1) 2014年 7 月2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往届毕业生;(3)龙岩市辖区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4)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 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年应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7.专门职位面向在漳平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年期满或行将期满(指2014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考。)2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