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社会记录;
3.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能够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服从分配和工作分工;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本人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现场初审后提交。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局505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咨询电话:0515-68552880、66691261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11、12、21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岗位代码为01、02、03、04、05、06、08、09、10、13、15、16、17、18、20、
22的岗位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岗位代码为07、14、19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形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列事业编制,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